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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者 ·正青春】汕尾检察青年先锋榜第三期
  • 2023-05-24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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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激励广大青年干警当先锋、作表率,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推出“汕尾检察青年先锋榜”。他们信念坚定,用忠诚诠释着“司法为民”的检察情怀;他们无私奉献,用实际行动传递着检察正能量;他们朝气蓬勃,坚守平凡的工作岗位,让青春在平凡中闪光。让我们走进汕尾检察青年干警,了解他们的奋斗青春,领略他们的靓丽风采。


彭琳,现任陆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从检14年来,该同志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情,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用一言一行书写对法律的忠诚,用实际行动诠释一名人民检察官的清廉本色,用理想信念坚决维护检察职业尊严。先后获得陆河县“巾帼建功”活动先进个人、陆河县优秀党务工作者、全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并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1次。


该同志时刻提醒自己“办案是智者之间的较量,也是勇者之间的对话,要办就办成铁案”,始终坚持把功夫下在“准”字上,严把刑事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程序关,做到“稳、准、细”,该同志所起诉的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了100%,无一错案和冤案。

2020年8月,该同志负责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能快速找准定位,主动适应角色,认真钻研业务,担当作为推开工作局面。一是带领部门扎实开展民事检察专项活动,成功实现陆河院民事检察案件数量历年来零的突破。二是积极加强与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对每一个案件线索严审细查,成功实现陆河院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历年来零的突破。此外,为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力度,该同志还组织干警到陆河县工业园区、社区、村委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促进人民群众提高法制意识。三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方面,该同志大力践行“两山”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积极主动履行监督职责。在陆河水资源保护、“舌尖上的安全”、红色革命资源保护等领域积极履职,共办理案件87件。所办理的某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欧阳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国家自然资源部典型案例。


“只要路的方向是对的,就不要在乎路途的艰辛和遥远。”平平淡淡的一句话,是该同志的座右铭,也是她的人生态度。她十余年如一日行走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敢于担当,心系于民,服务于民,把自己的青春镶嵌在平凡而崇高的检察事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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