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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梦新时代 巾帼绽芳华】汕尾检察巾帼先锋榜第三期
  • 2024-04-07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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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精神的力量是伟大的。纵览检察芳华,“她”的力量,不可限量!芳华岁月,守护公平正义;满怀无畏,诠释检察担当。致敬检察“她”力量,汕尾市人民检察院现通过“巾帼先锋榜”专栏对我市检察机关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定期推送女干警先锋的先进事迹,展现新时期女干警敬业奉献、奋发有为、实干担当的巾帼风采,用她们的先进事迹激励全体女干警见贤思齐、锐意进取,勉励广大女干警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面貌投身检察事业。让我们一同领略巾帼精神,学习她们攻坚克难的忠诚履职和专业担当,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钟丽娜,现任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从检以来,该同志始终坚守为民初心,忠诚履职,坚持用心用情办案,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诠释了新时代基层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至今该同志提起公诉的案件共300余件,无一无罪或撤回起诉。其中,林某某等人涉黑案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案例”。先后获得“广东省检察机关业务尖子”“广东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汕尾市新时代优秀政法干警”“汕尾市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汕尾市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

深耕细作,精准高效做好办好每一宗案件。在该同志眼中,案件无大小之分,每一起案件坚持抽丝剥茧,不枉不纵。2023年,在办理一起组织卖淫案中,犯罪嫌疑人林某一直辩解声称自己未参与,该同志审阅了林某与同案人犯罪行为相关联的信息资料,从而锁定了林某系该案的幕后主使。通过对涉案相关信息交易记录的梳理,查明该案组织卖淫人数达十人以上,追加认定林某等人的组织卖淫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最终经法院判决,林某以组织卖淫罪领刑十一年。

敢于担当,坚持积极能动履职。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该同志在办案中始终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追求办案效果最大化。2020年在办理徐某非法捕捞案中,针对徐某非法捕捞行为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该同志及时移交公益诉讼线索,推动对徐某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除依法追究徐某刑事责任外,徐某还被判决在汕尾海域增值放流鱼苗进行海洋生态修复,并发布赔礼道歉声明。通过该案办理,向社会公众广泛传递保护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的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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