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扫黑除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丰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办案手段,提升执法质效,形成工作合力,从重从快办理各类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近日,海丰检察院快速审查办理了两起涉恶案件,依法批捕3名涉恶犯罪嫌疑人,有力打击了涉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海丰检察院坚持打早打小,对团体性暴力犯罪重点审查。如犯罪嫌疑人陈某集、陈某鑫涉嫌敲诈勒索案一案,犯罪嫌疑人陈某集、陈某鑫等多人在海丰县附城镇“凯利达”宾馆聚众赌博。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集、陈某鑫等人以参赌人员(被害人)陈某某等四人“出千”为由,纠集另外十几人当场将陈某义等四人强行劫持并先后转移到偏僻地区进行威胁、殴打,敲诈勒索每人100000元,四被害人先后多次被敲诈勒索合计人民币91000元。海丰检察院侦监部门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对该案快速办理,慎重甄别每一个证据材料,加强与侦查机关沟通,引导侦查机关补强了相关证据材料,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集纠集陈某鑫等多人参与聚众赌博,并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将犯罪嫌疑人陈某集、陈某鑫涉嫌敲诈勒索案定性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并对其2人批准逮捕。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海丰县院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如近期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伍某辉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2017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伍某辉伙同多人采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行要求海丰县城的“小刘鱼庄”、“虹太阳湘菜馆”、“留一手烤鱼店”等外省人开设的餐饮店向其购买淡水鱼食料。为了达到垄断经营的非法目的,犯罪嫌疑人伍某辉于2017年6月11日纠集多人持械对竞争对手陈某某的三轮车和所载运的淡水鱼进行打砸(损失价值9624元)。犯罪嫌疑人伍某辉等多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自受理该案件后,承办人员自觉加班加点,从严从快审查,仅用两天时间便依法犯罪嫌疑人伍某辉涉嫌寻衅滋事案定性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并对其批准逮捕。
接下来,海丰检察院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整合办案力量,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推进,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