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院相关文件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研究决定,推荐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汕尾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为先进集体评选对象,城区人民检察院蔡文秋同志、海丰县人民检察院陈继江同志为先进个人评选对象,现予以公示。
蔡文秋,37岁,大学学历,汕尾市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四级检察官;陈继江,38岁,大学学历,海丰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在公示期限内,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9日
受理单位:市检察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660-3690605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6月13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