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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拟聘任黎文祥等22名同志为汕尾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员。根据《汕尾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监督员选聘实施方案》要求,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3日
联系电话:0660-12309-1
汕尾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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